7月26日,塞浦路斯内阁会议做出决定,允许内政部对满足下述条件的申请人,无须经4人参员会审核,即可加快审批,给予F类永久居留许可:

    1、夫妻在塞境外年收入不低于3万欧元;

    2、提交移民申请前购买房产已缴付80%房款;

    3、在塞境内银行定期存款5万欧元,存期不低于3年。

    据权威人士透露,申请人通过加快审理程序,只需2个月左右即可获发全家F类永久居留许可。

    但对于不能满足加快审批条件的申请人,则仍须按常规程序,经4人委员会审核,需时仍为6一10个月。

    关于加快审批的详细规定及办理程序,请咨询我公司资深移民律师 2012-8-24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