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普通护照颁发范围?
  1、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人员。

  2、除外商独资企业、私人企业以外的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的人员。

  3、参加各种非政府间国际学术组织和国外学术团体举办的学术会议的人员,及参加中外学术团体、教育机构间互访的人员,单位派往国外讲学、任教和工作的人员。

  4、民间组织的出国人员。

  5、新闻机构出国人员。

  6、出国演出或举办展览的人员。

  7、出国参加比赛或训练人员。

  8、国内远洋公司海员。

  9、从事对外经济援助的人员。

  10、常驻国外民间机构的人员。

  11、到国外进修的中科院和工程院的院士、高等院校的校长、副校长及相当这一级别的人员(其余公派留学人员原则上持用因私护照)。

  12、为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并持有《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出国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登记表》(KW121表)的出国进修人员。

  13、颁发护照机关认为需持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

  护照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过期即为无效护照,丧失法律证明效力。我国因私普通护照有效期一般为5年,可以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从2007年开始一般都是10年了。

  办理护照的方法?

  第一部分 申请办理护照的程序

  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为此,北京市居民出国旅游,需要申请办理护照。

  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

  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

  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备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海淀受理点:海淀区阜成路67号

  朝阳受理点: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二层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