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于1月15日公布新的移民法草案,增加了移民英国须通过的“关口”。根据草案,申请入籍者需要在英国居住或工作至少五年,然后经过一至五年的“过渡期”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在过渡期内,这些移民不仅需要证明自己的英语能力,还需要缴纳特别费用,用于缓解移民给当地公共服务设施带来的压力。
 
  内政部说,收费将于2009年4月起执行,预计将筹集数千万英镑。此外,过渡期内的外籍人士还不能完全享受国家福利。英国卫生部正重新考虑外国人享受国民健康医疗服务(NHS)的现状,目前尚不清楚未入籍者未来能否100%享受这一医疗服务。过渡期内如有严重犯罪行为者将被驱逐,轻微犯罪者的移民时间将被延长,直至五年。
 
  根据新的移民法草案,申请移民者合法纳税并不足够,还需要证明自己是“积极的市民”,即要参与英国社区活动,以便更好地融入英国社会。对那些能积极参加英国社区活动并能得到推荐信的,移民“过渡期”将相对缩短。新草案将移民控制权进一步统一置于英国边境署(UK Border Agency)的管辖之下,让他们拥有移民和海关控制权。目前,边境署官员或是移民官、或是海关官员,相互不能行使对方的权力。改革后,边境署的权力被整合,以便对边境实施更有效管理。英国政府逐渐意识到,近年来的大量移民给公共服务带来巨大压力,基础设施建设无法跟进新移民的增长,一些部长要求到2028年英国的人口总数必须控制在7,000万人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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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