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计划为向具有高额净资产认识提供将其金融资产留在新加坡而申请新加坡永久居留的机会。投资者的家庭成员: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可直接申请成为永久居民。父母不可以陪同一起申请移民,可申请5年长期访问通行证,在新加坡居住。此通行证可以续签。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拥有至少2000万新币的个人资产,并需投资至少1000万新币于新加坡金管局管理下的金融机构。

投资要求:
投资不低于1000万新币于金融产品,投资组合可包括物业和金融产品,但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新币,其中金融产品不少于800万新币,物业不超过200万新币
金融产品:包括现金产品、资本市场产品、具体的投资计划、人寿保险、其他投资产品
物业:在新加坡对于外国人购买物业是有限制的,外国人不能购买当地的组屋及政府规定的私人物业。申请人可以购买洋房及公寓等,如果申请人选择购买别墅,则只能购买圣淘沙的别墅;并且申请人所购买的物业在监管期内只能用于自住,不能出租、转让和抵押。投资账户可以是联名账户,但不能单独在配偶或子女名下。

投资可撤回:
当投资者获得永居后,2年内住满1年,即可申请成为新加坡公民,申领新加坡公民护照和公民身份证。投资期间,申请新加坡公民资格被批准,所有投资文件将归还投资者,投资者可撤回投资。

2012-3-13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