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内政部欢迎高教部作出的决定,即除了规定所有要在大马留学的外国学生必须附上有关高等学府的录取通知书,他们在进入大马前,还必须先出示学生证的申请书。

  内政部秘书长丹斯里马末阿当20日发表文告说:“这(措施)与4个政府部门于2011年成立的监督机构所作出的议决是一致的,这些部门是内政部、高教部、教育部及人力资源部。”

  他指出,在上述议决下,当局只会发出学生证给已证实被高等学府录取的学生,一举修改了之前的条例,即允许外国公民持着社交准证进入及逗留在大马长达3个月,以寻找符合他们要求的高等学府。

  另外,内政部副秘书长拿督阿尔威依布拉欣说,政府停止发出落地签证及社交签证予外国学生,旨在改善漏洞以吸引更多真正来大马求学的外国学生,而非衍生罪案。2012-2-21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