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拥有三年以上经商管理经验
净资产35万加元以上
曼省投资移民EOI评分达到60分以上
有意愿与家人一起定居曼省
有意愿在曼省进行投资
有以下情形者,不符合曼省投资移民项目的要求:
在曼省以外的省份有较强的家庭关联
正在申请曼省以外的其他省提名项目
一年内曾被曼省投资移民项目拒签
两年内曾被曼省投资移民以虚假材料原因拒签
管理经验不充足
资金积累支持文件不充足
提供不真实、不完整、不正确的申请材料
被联邦或其他省提名项目拒签,拒签理由同样适用于曼省项目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