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 拥有三年以上经商管理经验
 净资产35万加元以上
 曼省投资移民EOI评分达到60分以上
 有意愿与家人一起定居曼省
 有意愿在曼省进行投资
有以下情形者,不符合曼省投资移民项目的要求
 在曼省以外的省份有较强的家庭关联
 正在申请曼省以外的其他省提名项目
 一年内曾被曼省投资移民项目拒签
 两年内曾被曼省投资移民以虚假材料原因拒签
 管理经验不充足
 资金积累支持文件不充足
 提供不真实、不完整、不正确的申请材料
 被联邦或其他省提名项目拒签,拒签理由同样适用于曼省项目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