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探亲签证所需材料   
      
一、国外邀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01. 邀请者签发的邀请信
  02. 邀请人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內长期居留证明的复印件(指非瑞典公民)。

二、国内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01. 一套填好的短期探亲访友申请表以及附表B。
  02. 两张近照,其中一张粘于申请表上,另一张随材料上交。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 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照片须为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者除外。
  03. 护照, 在签证有效期后三个月仍有效;护照的身份页复印件一张。
  04. 经济担保(出具银行存款证明、担保函)。
  05. 购买旅行保险(期限: 在申根区停留的时间;金额: 至少三万欧元;内容: 须包含紧急医疗及回国就医的交通费用。)
  06. 若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在户口本中无法体现,则要求提供经过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无亲属关系的申请人,不用提供。
  07. 中国公民探亲需提供户口本正本及其他各页的复印件。
  08. 外国人需提供在华长期居留证明。
  09. 如有工作单位需出示同意去瑞典探亲访友的英文证明,公函纸签字,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地址电话传真。
      学生也需出示相应的学校证明信。

三、其他材料、要求和提示:
  01. Referentbilaga-Bilaga E 
  02. 邀请人完整的身份证明 personbevis
  03. 所有文件需用英文或瑞典文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