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非外交人员出入机场、港口等国际口岸,随身及托运行李必须接受海关检查。 外国游客随身携带的生活必须日常用品;总价值不超过250美元/人的货物(乘务员所带货物总价值不超过50美元/人)(包括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00克烟叶;1升含酒精饮料;适量的香水)享受免税待遇,外国游客自用的照相机、摄像机、卡带式录音机、望远镜、运动器械、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它类似设备需申报,离境时须带回。

    外国游客入境时须填写海关申报表申报自己的物品,包括数量、种类、价值等。没有需要报关物品的走绿色通道,有需要报关物品的走红色通道。海关官员有权对经过绿色通道乘客的物品进行开包检查。如开包检查发现所带物品数量超过规定限制,海关有权对其超出部分进行没收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