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2年6月中吉政府签订的公民往来协议,除了持有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俗称“大公务”)的人员,持其他种类护照者前往对方国家时均须办理签证。吉方签证为四种,即公务签证、因私签证、旅游签证和留学签证。


    1)持因公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凭吉方有效邀请函,通过居住地地方政府外办、经外交部领事司到吉驻华使馆办理赴吉签证。

    2)持因私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凭吉方有效邀请函直接到吉驻华使馆办理赴吉签证。正常情况下7个工作日可拿到签证。

    3)首次赴吉的中国公民须到吉驻华使馆(北京)办理签证。从2005年起,新疆自治区居民可在吉外交部乌鲁木齐签证代办点办理赴吉签证。

    4)吉“玛纳斯”机场可办理“落地签证”。申请“落地签证”的外国人须提前向吉外交部领事司提交申请,外交部领事司在7-10天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发放签证号,同时通知设在“玛纳斯”机场的签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