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81年独立时生效的宪法规定:安提瓜和巴布达是一个“统一的和享有主权的民主国家”。英国女王为国家元首。总督代表女王执掌国家的行政权。总督由女王根据总理提名任命。总督有权任命总理和总理提名的各部部长,还可任命参议员和反对党领袖。议会则由女王、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享有立法权。最高司法机关是东加勒比最高法院(设在圣卢西亚),但终审可上诉至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本国设地方法院。东加勒比最高法院由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组成。最高法院一名法官在安巴常驻。

安提瓜现任政府

国家元首:伊丽莎白二世

总理兼外交和外贸部长:鲍德温·斯潘塞(Baldwin SPENCER)

副总理兼卫生、社会转型和消费者事务部长:威尔莫斯·丹尼尔(Wilmoth DANIEL)

农业、土地、住房和环境部长:希尔森·巴普蒂斯特(Hilson BAPTISTE)

教育、体育、青年和妇女事务部长:杰奎·秦-林多(Jacqui QUINN-LEANDRO)

财政、经济和公共管理部长:哈罗德·洛弗尔(Harold LOVELL)

国家安全部长:埃罗尔·科特(Errol CORT)

旅游、民航和文化部长:约翰·马金利(John MAGINLEY)

工程和交通部长:特雷弗·沃克(Trevor WALKER)

总检察长:贾斯廷·西蒙(Justin SIMON)

安提瓜行政区域划分

安提瓜岛划分为六个行政区,安提瓜岛设6个行政区,即圣约翰、圣彼得、圣乔治、圣菲利普、圣玛丽和圣保罗。巴布达岛和雷东达岛为其属岛,不划分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