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探亲访友签证材料清单

签证地点:上海
签证时间:10个工作日以上
面谈情况:无需预约、本人递交(签证中心:上海西藏中路336号华旭国际大厦21楼,周一至周五8:00-14:30;周一至周五8:00-14:30 领取护照)
签证有效期:3个月???????????? 签证停留期:由领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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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材料:
1.??? 探亲访友签证审核表
2.??? 签证表格
3.??? 一张3.5cmx4.5cm的白底彩色照片
4.??? 护照原件+信息页和最近两次申根或英国签证复印件+旧护照(如有)
5.??? 覆盖在申根地区停留时间,且最低3万欧元保额的医疗保险原件+复印件
6.??? 全程机票预订单
7.??? 英文的在职收入证明
8.??? 公司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9.??? 如果旅行生活费用由公司支付,需提供公司近 3 至6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如果旅行生活费用由本人支付,需提供本人近 3 至6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10.(官方)邀请函(UV2): 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者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函
11.担保人财务担保原件
如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应提交: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12.与担保人的关系证明
探亲签证:需提交经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和担保人亲属关系公证书
访友签证: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等
13.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所有页复印件
14.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未就业成人: 已婚者提供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 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单身/离异/丧偶提供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未成年人: 学生证+在读证明原件+复印件,监护人单或双方同意书单认证,监护关系单认证

特别说明:

以上签证材料及要求是严格遵循丹麦驻中国大使馆的签证规定,领馆有权要求另外补充相关说明资料或通知本人前往丹麦领馆面谈,即使材料全部齐全不能保证一定获得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