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经济】社会市场经济的成功模式

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制度,这意味着:国家保证经济行动的自由,但也致力于社会均衡。正是基于这个战后由当时的经济部长路德维希·艾哈德推行的方案,德国甚至在经济困难时期也是一个有着高度社会和平的国家,这从它的劳工冲突极少中可见一斑。集体劳动法通过制度化的冲突调节机制,确定了工会与雇主之间的社会伙伴关系。
 《基本法》保证劳资谈判自主权,它赋予雇主和工会自负责任地通过劳资协议调整劳动条件的权利。

和所有的工业国家一样,德国从2008年起受到了全球银行、经济与金融危机的冲击,这场危机是由美国房地产市场上的投机行为引起的,当时德国尚处在强有力的经济增长期。作为对金融业体系性危机的有效回答以及为了稳定金融市场的局势,德国联邦政府在2008/2009年冬季--和其他国家(如美国、法国、英国)相类似--制定了两个数十亿欧元之巨的针对银行的拯救计划,并为经济界启动了两个全方位的经济振兴计划。

国家旨在治理交通线路、中小学校和其他公共建筑的计划被证明是成功的,此外还有在国际上广受关注的、尽管开工严重不足但仍维持就业岗位的努力(短时工作)以及针对旧机动车的轿车环保津贴(有效至2009年9月)。2009年末通过的《经济增长加速法》为国内需求进一步减轻了税负,并带来了推动。

2012-7-17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