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局局长办公室
分局长办公室职责如下:
一般职责:在分局长领导下,这些办公室负责领导其管辖地域内的所有移民局执法工作。分局长对其管辖区域内的移民局支局和边境巡逻分队实施领导和指导。
移民局支局(Service Districts):在支局长(District director)领导下,移民局支局负责在其管辖地域内执行移民法和所有其它与移民归化有关的法律,法律规定须由上一级机构或其它类别的移民官员履行的职责除外。支局长接受分局长的领导和指导,但美国境外的支局长接受国际事务处长的领导和指导。
边境巡逻队(Border Patrol Sectors):在分队长(Chief Patorl Agen t)领导下,边境巡逻分队负责在其管辖地域内执行移民法和所有其它与移民与归化有关的法律,法律规定须由上一级机构或其他移民官员履行的职责除外。边境巡逻分队长接受分局长的领导和指导。
(3)国际事务办公室
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保证移民局的海外工作要同联邦其它行政机构、国会保持有效联系,以保障美国移民法在国外的执行要和美国国内的政策庇护计划充分协调。该办公室还对下列机构进行领导和指导:
境外支局(Foreign Districts);
政治庇护处(Asylum Division);
难民和假释处(Refugee and Parole Divisio)。

5、局长行政政策助理办公室
在局长行政政策助理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移民局全局范围内的政策计划工作。

6、局长行政管理助理办公室
在局长行政管理助理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移民局管理计划和工作策划、制订、指导、协调和报告,并负责修订全局范围内的行政管理规章并协调所有的财会、人事、行政和信息管理功能。此外该办公室还领导和指导下列部门:
(1)安全办公室(Office of Security);
(2)平等雇用办公室(Office of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3)人事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Human Resources and Administration);
(4)财会办公室(Office of Finance);
(5)信息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Information Resources Management);  
(6)档案表格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Files and Forms Management);   
(7)行政中心(Administrative Centers)。

7、移民局地方机构
(1)分局(Regional Office)移民局共有三个分局:
东区分局:下辖14个支局和七个边境巡逻分队;
中区分局:下辖11个支局和七个边境巡逻分队;
西区分局:下辖八个支局和七个边境巡逻分队。
(2)支局(District Offices)共有36个支局,其中有三个为境外支局。
(3)办事处(Suboffice)有若干办事处。
(4)边境巡逻分队(Border Patrol Sectors)共有21个分队。
(5)服务中心(Service Centers)共有东区、北区、南区和西区四个移民服务中心,负责绝大多数申请案的处理。
(6)政治庇护办公室(Asylum Offices)共有八个政治庇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