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商标,专利,版权,和工业设计。

商标是一文字或图案标志或两者之组合,用以代表某个人或组织的产品或服务。商标拥有人对其商标有专有的使用权。商标不同于商号(trade name),后者是某生意(个人,合伙或有限公司)的名称,代表的是该生意,但商号可以同时被注册为商标,条件是该商号同时也用以代表某产品或服务。

负责知识产权注册的是联邦政府。政府审批商标注册要经过严密的检查过程。一般来说,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已经使用了的商标。虽然申请注册时可以提出一新的计划使用的商标(即还没使用),但在批准后正式注册时,应有证据该商标已投入使用。

专利是政府给予发明人对该发明专有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自己从事制造,使用和出卖这种发明,从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同时发明或专利所有人应提供该发明的全部资料,使得社会公众都能分享到先进科技知识。但没有发明所有人的允许,任何人不能使用或转让该发明,直接从中得利。

专利有效期为20年,这20年是从专利申请之日算起的。在加拿大申请并获批准的专利,在全加有效。如果某项发明想在其它国家得到保护,还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申请专利。同时外国的专利在加拿大也不自动得到保护。

可以申请专利的发明应符合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是新发明,即世界第一个。2)有使用价值(功能上或操作上)。3)在技术上的确有新突破,具有创造性。在只是对现有发明有所改进的情况下,如加以使用,有可能会造成对现行有效专利的侵犯。这种情况的一个解决办法是改进人与原专利所有人达成某种妥协。但实际上大多数专利是对现有专利发明的一种改进,因为新发明和改进两者的界限是很难划清的。

版权是对某作品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使得版权所有人对其作品有专有的使用,生产,发行或授权他人使用的权利。版权涉及的作品包括:1)文献,如 书,小册子,诗歌,和其他文字作品。2)戏剧作品,如电影,舞台戏剧,录象作品,剧情等。3)音乐作品,如作曲,歌词等等。4)美术作品,如画,图,素描,雕 塑,摄影,设计等。

版权不一定要注册。只要是你创作的作品,你就会自动地对它拥有版权,并受法律保护。这样,虽然你可以自动地获得版权,不用注册,但如果你注册你的版权,对保护你的权利更有利。如果你注册版权,你会得到有关作品的的版权的注册证书。这个证书就是你拥有该作品的证据,如果发生版权争执,对方有责任证明你不是该作品版权所有人。这一举证责任使对方处于被动地位。注册过程不包括审查是否是真正原作。一旦这个问题出现争议,只有通过法庭解决。

工业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装饰。与商标和版权不同的是,只有注册了的工业设计才受到法律保护。注册以后,工业设计所有人对该设计拥有专有的权利,包括生产,使用,出租和出卖。

不是所有的设计都可以申请注册的。不能注册的设计包括:1)没有实际用途物品的设计。2)有实际的用途,但不能供观赏的设计。3)没有固定外表的设计。4)没有外形,看不见的设计。5)建筑方法。6主意。7)建筑材料。8)只是某种适用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