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新西兰的林业投资环境赶一流水平,稳定的投资环境被视为新西兰政府吸引外商的最有利措施。
 
    新西兰于2005年修改了外国投资法,制定了《2005年外国投资条例》,3年后又通过了《2008年外国投资修订条例》。根据外国在新西兰投资的有关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经新西兰海外投资局批准后可收购重大资产或拥有其25%以上股权。
 
    这里所指的重大资产包括: 价值超过1000万新西兰元(约680万美元)的业务或资产;5hm2以上或价值1000万新西兰元的土地;面积在0.2hm2以上的特殊土地(如岛屿、保护区、历史文化遗址、海滨和湖泊等地区的土地)。外国投资者可在不经海外投资局批准的情况下持有股份制公司25%以下的股权。
 
    对侨居海外的新西兰公民不做投资限制。森林投资的形式包括:同时购买活立木和林地;只购买活立木;森林承租;购买上市林业公司的股票;与新西兰林业企业联合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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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