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申请人可能要住满一定时间

  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周五暗示,未来投资移民金额至少应由目前80万增至160万元,同时可考虑强制要求买本国公债,甚至不退回投资额。有移民律师建议投资移民主申请人抵加后,如没居住满一定时间,当局可没收投资金。
 
  康尼周五在温市中心移民部办公大楼邀请逾10位社区人士举行圆桌会,听取对改革投资移民申请的建议。移民部计划在全国各省咨询,并于今秋提出修改《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简称IRPA),一年内公布申请联邦投资移民新方桉。

  对现制影响最小

  会后,记者问及把投资移民金额加倍,调高至160万元是否合理,康尼说:“我们当然可要求他们(申请人)贡献更多,过去把金额调高至160万元净资产时,我们看到申请人数反增。部分出席圆桌会议人士更建议调高投资门槛。”

  康尼强调,加国投资移民目前廉售(undersold),毕竟它只要申请人提供5年80万元投资,而目前全球有数以万计富豪欲移民加国,投资门槛须调高。

  康尼表示投资移民积压严重,积压宗数在全球超过2.7万件,等候审批需9年,这也是每年要把投资移民收件上限订为700人原因。未来不可能再增投资移民配额,会按每年接受约3,000名额,考虑订定投资金额。

  移民部统计,2010年10月到2011年9月间,加国共批准近3,000宗投资移民桉,共对申请人及家人发出10,246个永久居民签证。

  或考虑比照英国做法

  有关移民部未来是否比照退回技术移民积压桉做法,也退回投资移民积压桉,康尼说,他没有这个计划,并考虑未来让那些愿调高投资金额的旧桉申请人,获得优先审批。

  康尼说,目前投资移民资金由联邦转移各省,用于经济发展项目,因5年后须偿还本金,令一些省份无法有效使用资金。未来可能考虑比照英国做法,要求把资金强制要求购本国公债、用于创造职位或直接没收投资金额,尚待听取建议才最后决定。 

2012-04-16 09: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