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申请人必须以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来证实自己财产的情况,这些文件可以是:税单,支付凭证,购买或销售合同,有价证券的证明,商业或地产的评估报告等。申请人得到的馈赠不可以作为申请投资移民的资产考核条件,但是,如果申请人把自己所的的馈赠部分(现金或财产)用于再投资,则其增值部分可以作为自己的劳动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