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获得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永久居民身份的人来说,如果是希望将生活中心彻底转到加拿大,“移民监”自然也不是一个问题;但是,如果生意和交际圈子仍然在国内,只是为了子女教育或是养老而移民国外的生意人来说,“移民监”就成了很大的困扰。对生意人来说,既要生意,又要身份,实在很难做到两头兼顾。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移民申请人通常需在申请前5年内在澳累计住满2年,方可有条件申请另一个有效期为5年的永久居民回程签证,但也有减少“移民监”影响的情况。  

   从事对澳有益的活动 
    澳大利亚移民条例中有一个“将永久居民在海外居住的时间认作是在境内居住的时间”的条文,前提是申请人在境外从事着对澳有益的活动。什么是对澳有益的活动呢?一般指的是你从事的工作与澳大利亚具有商业上、文化上、雇用上的联系,且必须使澳大利亚受益于此。比如被澳政府派往联合国工作,或者被一家大型的澳大利亚公司派驻海外,又或是你所从事的职业需要经常进出你的原国籍(比如中澳贸易),保留原国籍方便进出等。现在有一部分从事中澳贸易的中国商人通过这种方式减少“移民监”对国内生意的影响,但是,有能力采用这种方式的中国商人还是非常少。 

   让配偶保留“绿卡”  
   在实践中,最常见的是让配偶到澳大利亚居住。澳大利亚163商业移民和其他国家不同,要经过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只能拿到临居签证,只有当申请人在澳有自己的公司,并盈利后,才能通过第二阶段拿到永居签证。在拿到永居后,丈夫就可以回国打理国内的生意,妻子则留在澳大利亚,继续经营澳大利亚的公司,保住“绿卡”。丈夫虽然不在澳大利亚居住,但只要证明自己与澳大利亚仍有联系,例如在澳有房产或投资,家庭成员在澳居住,澳大利亚银行有存款等,也能续签回程签证。 
    但是,这种方式并不太方便,一方面丈夫必须要暂时放下国内生意赴澳大利亚开办生意并盈利,实现163转892签证;另一方面,获得永居后,让妻子一人一人在澳大利亚打理公司还是挺不体贴的。

2010-3-09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