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整个医疗保险体系中都占据比较重要的位置。他们决定了医疗服务的水平,但是却没有什么约束因素促使他们改善服务。新体系改变了这种情况。在竞争压力下,保险公司会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个人的监督,促使他们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通常保险公司会与医疗机构就价格、内容、病种进行谈判。因此,医疗提供方不得不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提高服务水平和为患者提供“量身定做”的医疗服务。

  保险公司在与医疗机构的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他们能够选择他们认为最好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而不需要和每个医疗机构都建立联系。过去由于患者看病比较分散,因此保险公司不得不和很多医疗机构打交道。

  新体系有很强的私人色彩,要保证这种体系能够有效运转,来自政府和法律的约束和监督必不可少。比如说,政府保证每个人都有权利参加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商必须接纳每一位来投保的市民,不得以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为理由拒绝。

  接待我们的荷兰外交部访问事务专员Christina Kimmel女士就曾经有被保险公司拒保的经历。在新《医疗保险法》实施以前,她曾经去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问了她一些健康状况方面的问题,得出的结论是她属于高风险人群,而且她年龄偏大,因此委婉地拒绝了她。但是去年年初荷兰施行新《医疗保险法》以来,再也没有保险公司敢拒绝她了。

  不过,这样一来,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就比较大,因为他们无法根据投保人的风险水平来制定差别费率。为了分散保险公司的风险,投保人除了缴纳固定的费用之外,他们的雇主还要根据员工的收入水平交纳一部分费用(员工收入的6.5%),最高额为一年2000欧元。那些自由职业者或者退休人员支付收入的4.4%。这部分费用由专门的医疗保险基金来托管。

2012-2-15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