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疗体系

  荷兰的医疗体系由外向内分三级:第一级市公共卫生部分,有各地的GGD(类似于中国的疾病控制中心)负责,第二级是基础医疗,由社区医生(General practioner)负责,第三级是专科医生、医院。

  GGD在整个医疗体系中处于最外围,它面向的是整个地区所有市民。以阿姆斯特丹GGD为例,1893年就成立了,当时主要的工作是控制水源污染带来的传染病等。1923年开始有了现在这个机构,目前在阿姆斯特丹有25家分支机构。主要的任务是保护和提高公共健康和卫生水平。

  据阿姆斯特丹GGD的对外交流部负责人Martin Hommenga说,荷兰全国有1600万人,各地的GGD每年帮助几百万人需要帮助的人,一般是老人、酗酒者或者残障人士等。荷兰的GGD在控制疾病扩散方面有非常丰富的经验。中国的性传播疾病上世纪80年代以来迅速增长,中国和欧盟之间建立了性传播疾病的预防项目。欧盟方面的主要参与方就是荷兰的GGD。阿姆斯特丹GGD传染病预防部门负责人Anneke van den Hoek女士就多次到中国来参与到项目中。

  第二级,也是最重要的部分是社区医生(General Practitioner),荷兰人称之为GP。

  第三级是专科医生。

  中国绝大多数医生都是专科医生,而且集中在数量很少的大医院中,因此造成了看病难的问题。荷兰则不同,GP承担了85%的医疗服务。之所以把他们称作社区医生(或许称作“综合医生”更恰当)是因为他们只对其所处的社区的人提供医疗服务,每个GP大约负责2400人。

  每个荷兰人都有自己选定的GP,如果有健康问题,可以选择电话咨询,也可以预约到社区医院或者GP个人的办公地点进行治疗。荷兰之所以发展出这样的医疗体系,是因为他们认为绝大多数的病都没有必要去专科医院进行治疗,对于一般疾病,社区医生足以胜任。而且专科医生往往只针对一种病情,对于复杂的综合性的疾病,他们的诊断和治疗水平并不高。比如,抑郁症的躯体症状就非常复杂,可以反映为情绪低落,也可以是胃病、食欲不振、腰背酸痛等。所以抑郁症在专科医院的误诊率为70%。

  2005年荷兰全国有8495位GP,其中34%是女性,47%是兼职,21%的小于40岁,23%的大于55岁,25%的是个人职业者(single-handed practice)。GP虽然名为社区医生,但是实际上很专业。荷兰有非常好的GP培养体系,由专门培养GP的高校。从学校毕业后,他们还需要实习三年,通过严格认证后才能上岗。每年还要接受至少一周的培训,每5年要重新注册一次。

  GP也和很多专科医生有联系,将无法治疗的患者推荐到专科医生(Specialist)那里。患者不能直接去找专科医生。

2012-2-15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