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是个多元化国家,也是全球为数不多的极具包容性、运行顺畅、社会稳定的民主社会,拥有高度完善的社会福利和保障机制,每个在荷兰生活或工作的人都涵盖在国家保险体制之内,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支付。
社会保障条例及其繁多,简述部分如下:
1、   一般养老金条例(AOW):该条例使所有65岁以上的老人享有其应得的权利;
2、   受害者家属援助条例(ANW):该条例授权对受害者家属提供经济援助;
3、    一般儿童补助金条例(AKW):根据该条例,每个18岁以下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有权获得津贴;
4、   特殊医疗开支条例(AWBZ)为几种不在公共或私人健康保险范围内的医疗风险提供保险。
5、   失业保险条例(WW):该条例确保65岁以下的雇员免遭失业带来的财政危机。在特定情况下,最初的六个月他们得到最低工资的70%;其他情况下申请根据收入而定的失业救济金,根据其工作历史,申请人可以获得为期六个月到为期五年不等的失业津贴;
6、    病残保险条例(WAO):该条例确保工人免因长期疾病或残疾而遭受失去收入的风险。他们必须符合若干条件才能获得该保险,举例来说,他们必须在52周的工作时间内至少有15%的时间不能工作,病残救济金支付五年后,申请人必须提交新的申请;救济金的多少取决于病残的程度、收入和年龄;
7、   健康保险条例:该条例为医疗及辅助医疗、住院治疗和一些牙科治疗的开支提供保险,由几家公众健康保险基金实施该计划。
8、    除这些条例之外,还有一些条例也可将工资收入补充到最低工资水平,其中《工作和社会援助条例》(WWB)最为重要,适合低收入或无收入人士申请;一些规定鼓励残疾人士和长期失业人士寻找工作,如《残疾(恢复)条例》等等。
 此外,荷兰具有完善的退税机制,所有在荷兰合法工作和生活的人都享有政府退税的权利,在购买房产、大宗生活消费支出以及无工作的配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每年或每月享有政府退税。
 

2012-2-15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