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再包办一切

  新的医保体系主要包括四个主要环节:市民或企业——保险公司——政府——医疗提供者。政府不再包办一切,市场中的各方主体有更多的自由和责任参与到竞争中。政府的责任在于保证市民不会被拒保,并且能够负担得起医疗保险支出,同时还要保证医疗服务机构和个人能够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新《医疗保险法》规定,每个荷兰市民都必须参加基础医疗保险,除宗教信仰等特殊原因外,那些没有参保或者拒绝参保的人将会被处罚。市民每年需要交纳的基础保费约1050欧元,由保险公司来制定具体的费率,上下浮动不超过500欧元。这部分钱交给保险公司,其所覆盖的医疗范围同样也由法律做出了界定。

  新体系的关键环节是保险公司,他们收取保费,然后负担患者的全部医疗费用。患者在看病时并不需要支付现金,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看病花了多少钱,也没有人会真正在意花多少钱。医疗机构会拿着账单和保险机构结算。

  相对于旧体系来说,新体系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变化是,市民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而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到很多限制。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在保险公司之间引入竞争,促使他们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费率。在实行新制度的第一年,就有相当一部分人更换了保险公司。其中一些团体机构还可以和保险公司进行具体协商,以拿到更优惠的费率。

  荷兰的医疗保险公司有10家左右,都是营利性的。保险公司有义务为患者推荐医疗机构,患者也可以自己选择医疗机构。

2012-2-15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