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国家财政税收,塞浦路斯政府日前通过一项新的房产税法草案,不日将提交议会讨论通过。房产税法草案规定,国家将对公民房产实施阶梯式征税。房产税税率从0.4%至1.8%不等:对于按1980年评估标准价值达到1.25万欧元 (约合10万人民币) 的房产征收税款50欧元 (约合395人民币)。对于价值4万欧元至12万欧元 (约合32万至95万人民币) 的房产征收305欧元 (约合2,410人民币)。对于价值17万欧元至30万欧元 (约合134万至237万人民币) 的房产征收1500欧元 (约合11853人民币)。对于价值300万欧元 (约合2371万人民币) 以上的房产征收5.2万欧元 (约合41万人民币)。根据现行法律,凡按1980年评估标准低于12万欧元 (约合95万人民币) 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因此,该国迄今有近7.8万名房产所有者免交房产税。塞浦路斯是近期申请国际救助的又一个欧元区国家。实施新的房产税,是国际债权人向该国发放第一笔100亿欧元 (约合790亿人民币) 国际救援款的条件之一。如果上述议案获得议会通过,该国年税收额可望增加7500万欧元 (约合5.9亿人民币)。2013-9-13 14: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