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国土面积9.2万平方公里,人口1千万,汽车保有量约300多万辆,基本上没有自行车,平均2.7人拥有1辆小汽车,机动车密度很大,车流量主要集中在首都里斯本。为适应葡萄牙路窄车多的状况,绝大多数人都选用轴距和轮距较小、排量较低的汽车作为代步工具。 
  驾驶员安全意识高 机动车管理规范 
  葡萄牙的驾驶员开车基本上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注意遵守有关车速、让行、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规定。车辆行驶严格遵守各行其道的规则,按照标志标线行驶,尤其是绝对不压、越中心隔离实线行驶或超车和右侧超车。 
  在支线和转弯车辆进入干道时必须在路口停车了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并入干道。行车中驾驶员十分注意观察后方,尤其是在快速车道内行驶时,遇后方来车会及时并线礼让,基本不存在占道、抢道的现象。 
  在城区的主干道上都辟有公交车专用道供公交车和出租车行驶,其它车辆决不擅自驶入。驾驶员开车对行人的礼让更是令人称道,对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驾驶员一般都会停车打手势让行。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约占70%的交通事故,都由当事人之间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为主,大大减少了因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现象。 
  葡萄牙每年平均因道路交通死亡的人数仅为1000人左右。良好的交通秩序还得益于对几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重罚,对酒后驾车、越过道路中心实线行驶、闯红灯行驶和右侧超车等严重违法行为,除处以近千欧元的罚款外,还交由法院判决给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葡萄牙公民购车没有选取“吉祥”号的习惯,机动车号牌由供货商向职能部门申办后再将车辆售出,号牌一经发放则随车终身使用。欧洲国家虽经历欧共体前后的几代号牌变迁,但新旧机动车号牌同时有效,不存在换发新牌证的问题,大大方便车辆使用者。 
  在机动车的检验方面,新车4年内免于检验,以后每隔2年须按规定检验一次,检验项目主要是转向、刹车、轮胎、灯光等,只要合格则可上路行驶,没有机动车使用期满报废规定。对一次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可在维修后申请二次检验,检验费减半。对于使用年限较长的车辆,车主一般采用先不检修就上线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到修理厂有针对性地维修一次,再上线检测通过。 
  葡萄牙对报考机动车证的规定年龄在18岁到65岁之间,参加学科培训总时间为30学时,每次学习严格控制在1个学时。学科考试合格后还必须经过路面考试,合格后取得驾驶证,而且终生免于检验和换证。一般考试一次合格率在50%左右。对于因交通事故和违法等原因被吊销驾驶证的,可重新参加驾驶学习取得驾驶资格。 
  交警执法彰显人性化 
  葡萄牙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总体上是比较宽容的,路面上很少见到执勤警察,执法过程和有些政策充分体现人性化。警察对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多以说服教育为主,驾驶员在接受违法处理时可以毫无顾忌地与警察辩论说理,警察对不同的违法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葡萄牙的城市道路一般都比较狭窄,但却容忍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以外的路边占道停车,有的繁华路段只要驾驶员在车上随时可以挪动车辆就可以临时停放,交通警察对此一般不予干预,尤其是货车在装卸货物时“享受”在道路上随意停车卸货的待遇,而尾随其后的车辆也都能耐心等待货车装卸货后再走;驾驶员驾车没有按规定随身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被查获的,可委托他人就近向任何警察局代为查寻相关证照后,通过警察局的专用电脑网络通知执勤民警免予处罚放行。 
  交通警察对于一些利用法律漏洞进行辩解“成功”的人,采取比较宽容的做法给予认可。一位在葡有多年驾车经验的司机讲述了自己的一次亲身经历:按最新规定驾车时驾驶员不能使用移动电话,有一次驾车接听手机时被警察拦住,并按规定给予处罚时,司机立即辩解称自己学习驾照时的法律没有这项规定,现在有了该规定但从没有学习过,也没有时间学习,警察对此无法进行处罚,只能对其教育,并作为已告知该法律条款记录在案。 
  在系安全带方面,法律规定驾车人和前排乘客按规定必须系安全带,由于出租车司机提出自己职业化特点,经过专家论证证明不利司机健康等原因,通过立法对出租车司机免予此项限制。 
  在车辆限速方面,法规规定城市街道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为50公里/小时,出城快速干道为9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为120公里/小时,但对超出最高限速10公里/小时以内的都不予处罚。 
  根据事故原因分析,发现在路边修车的人员常因目标不明显而被过路车辆伤害的事故较多,于是今年5月法律法规通过了每辆车必须配备反光背心的规定,人员在路边维修车辆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以保护其人员安全。 
  另外,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提供赔偿外,还在损坏车辆送修期间提供同型号的车辆给车主临时使用,待事故车修好后再换回。 
  交通设施齐全  “宽松式”管理面临考验 
  就葡萄牙首都里斯本而言,道路交通设施、标志标线设置十分齐全醒目,基本上所有的十字路口都设置了红绿灯和人行横道,道路的两边都是泊车线清晰的停车场里斯本的海滨大道弯多线长,而且一边面临大海,容易因超速引发交通事故。交通警察部门有针对性的在各路段设置了自动测速、减速停车控制系统,当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设置值时,约在前方200米处的信号灯将会由绿灯转变为红灯,此时驾驶员必须减速停车,待绿灯亮后再行驶,若闯红灯者将被自动拍照记录在案。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一种“路边报警”设施,弯道的两边路缘线被设置成搓衣板式的条纹,当车轮压上时便发出尖锐的响声,这对疲劳驾驶能起很好的警示作用。 
  按照法律规定,葡萄牙年满18岁的公民均可报考警察,考试合格后经过9个月的正规训练便成为正式警察,但要成为一名警官须考入警察学校进行5年正规学习。执勤警察着统一制式服装,并佩戴活动式带有辖区标记的臂章,配备手枪、警棍、手铐、对讲机、哨子、手电筒、处罚单等装备。交通警察执勤还穿反光背心,交通巡逻车配备有无线电台、测速仪、警戒绳、刷卡器等装备。 
  葡萄牙警察在市民中的形象良好。警察局(署)的警察执勤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无论对交通、治安、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都必须管,遇有突发事件和公民求助时任何警种都必须先期处置,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再及时移交。葡萄牙的警察不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交通警察也没有义务向社会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虽然葡国的道路交通情况较好,但也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警察执法的宽松和“人性化”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一部分人违法的侥幸心理和钻法律空子而逃避处罚的现象。对摩托车疏松的管理,导致很多大排量摩托车,车速快,经常险象环生。有的车主故意换上消声效果差的消声器,产生很大的噪音。此外,由于车辆多,停车场少,车辆基本上都占道停放,尤其是装卸货的车辆可以随意在车行道上停车,经常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带给我们的启示 
  葡萄牙的道路交通与我国相比其交通环境相对较好,有较完善的法律法规,科技应用较广泛,道路交通设施齐全,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较强,驾驶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较高,有很多做法值得借鉴。 
  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化应用进程。目前我国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道路失控面较大,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力度不够,向科技要警力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要通过建立城市快速道路、高等级公路计算机监控、自动信号系统,有效遏制超速、违法并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在车辆、驾驶人管理方面应注重考虑人性化管理的一面。车辆换发牌照应借鉴欧共体的做法,确保车辆牌证使用的连续性,避免全国大规模换牌换证而造成大量浪费的现象和增加群众负担。驾驶人经考试合格后,所发证件长期有效等。 
  进一步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准,强化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作用。如:增加优先通行车道标志,分车种禁止超车标志等。 
  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面要逐步推向社会化。我国现阶段开展的交通安全“五进”工作是符合国情的,下一步还要继续深化。但从世界多国的经验证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应向社会化方向发展,交通警察主要负责路面执法。要积极向政府建议,发动社会各界加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列,推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计算机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的做法,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步入社会化轨道。 (作者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12-2-8 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