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所设立的美国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它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投资额因地区而不同  

EB-5签证必须以投资美国商业的方式来取得绿卡。要符合EB-5要求,投资者必须:1)投资美金一百万和在美国任何地方雇用十个员工;2)或在失业率超出全国平均失业率150% 的地区投资五十万美元以及雇用十名员工)在地区中心(regional center)投资。地区中心是美国移民局所指定的特定地区。地区中心具有接受投资移民资本的资格。目前,在美国约有二十个地区中心。如果地区中心位于一个高失业的地区,投资金额将是五十万美元。地区中心的投资,适合那些不想要积极管理产业的投资人。而传统一百万美金的投资,则适合那些想要管理他们自己的商业的投资人。

投资移民须提交I-526表格  

投资者必须为他自己和所有伴随的家庭成员准备个人资料。投资者必须证明投资基金的来源,譬如纳税申报单、银行账户的记录,企业所有权的证明,以及营业财务报表及营利事业执照。如果投资资本是来自某特定交易, 譬如出售房屋、继承或赠与,那么投资者必须提供正式文件证明该交易行为已经发生,譬如不动产出售程序终结的文件或合同。

   投资者将必须证明他已经投资相当资本金额,并且这些资本必须置于风险中(这表示一部分的资本已经被用于投资,例如购买资产或设备)。投资人将必须证明,投资事业已经启动,也就是说至少已经开始营业。这包括提供售货收据、商业合同、水电费的收据、租赁契约等。投资者必须表示,他雇用了十个美国人员或有能力如此做。这包括提供工资总额记录,和一个涵盖雇用人员时间表的详尽商业计划。如果投资者选择在地区中心投资,那么这些需求可能因此而不同。

   投资者首先必须提交I-526表格。在I-526审核过程中,投资人必须在自己国家的使馆等待通知,为签证的面试做准备,如果投资者已经在美国,投资人也可以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的身分(填写I-485)。然后,投资者将可以接受一个临时绿卡。投资人可以预计这个程序将进行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二年以后,投资人可以递交I-829,除去绿卡所附的条件,除去附加条件是投资者必须证明已经对核准的投资事业持续了二年的投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