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可供选择(非流动性资金)的投资类别一样,这些投资旨在长期持有,无法立即营销。任何投资者考虑投资项目都应考虑他们的资金将缺乏流动性(定期的股息收入以外),以及从原始投资日起的五年内可能无法使用。然而,投资者可以保留清算的绝对控制权,一旦决定出售后,将聘请顾问找到一个合格的买家以及对于购买和销售协议的条款进行谈判。在构建其项目时,顾问将精心计划一个连贯和可行的退出战略,包括多个处置选项。在一般情况下,退出策略有三种:(1)出售给项目经营伙伴(2)出售给无关联的第三方[私人买家]公司;或(3)出售给体制管理的基金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或其他高质量的、单一租户特许经营地产和商业资产的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