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O,P类签证颁发给赴美工作的申请人。这几类签证都要求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公司或其它机构首先在美国公民及移民事物办公室(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递交雇佣外国员工的申请书。如果申请被批准,雇佣公司将获发I-797 表,之后申请人即可申请签证。


上述签证类别的具体解释

H 签 证:H 签证签发给赴美短期工作的申请人。签证有效期为三个月, 入境次数为一次。
L签证:L签证签发给被其中国公司调派到美国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人员。申请人必须将在美国担任经理级职务或具有专业知识,且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中至少为同一雇主或公司连续工作至少一年。签证签发费将因签证的入境次数(一次或多次入境)而不同。除签证签发费之外,凭“跨国公司集体工作许可”前来申请 “Blanket” L-1签证的申请人还必须在签证面谈时交纳500美元的“打假侦察费”。
O或P类签证: 这两种签证签发给赴美进行表演、教学或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的有特殊技能的演艺人员或某些行业专业人士。申请人在中国的单位和美国的接待方须与美国公民及移民事物办公室联系,得知如何为申请人递交上述两类工作申请。
如有更多疑问,请登陆国务院的领事事物网页。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在面谈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2.    一张照片:  于6个月内拍摄的5厘米X5厘米见方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在英文的DS-156申请表上,而不是用订书钉。详情请见照片要求。
3.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 您可以在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810元人民币。请注意申请费一旦支付即无法退款,即便申请人被拒签或放弃申请。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出示申请费收据原件两联。只有符合A-1, A-2, G-1, G-2, G-3, G-4, C-3, NATO和美国政府赞助的签证申请人可以免交申请费。请点击查看更多有关 签证申请费 的信息。
4.    填写完毕的DS-156 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均须填写)。
5.    填写完毕的DS-157非移民签证补充信息表(满16岁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须填写) 


建议携带的支持性材料

除上述必备材料外, 某些类别的签证还需要附加一些支持性文件。您准备好这些材料了吗? 请注意下列文件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文件也并不能保证您获发签证。


1.I-797工作许可: I-797工作许可批准书原件以及您的雇主在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公民及移民事物办公室递交的工作许可申请书复印件

2.工作/研究计划: 有关您在美期间将要从事的工作或研究的详细描述

3.个人简历:详细描述您过去在学术和工作方面的经历,包括一份所发表文章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