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国家不同,通过跨国婚姻获得国籍的相关规定也不尽相同。法国的参议员们对欧洲几个主要国家关于“通过婚姻取得国籍”的规定进行研究后形成了一份报告。根据该报告,在2000—2003年间,法国跨国婚姻的数量增加了32%,达到4.6万件。这可以理解成法国人对其他文化越来越理解和接纳。      目前,想通过婚姻取得法国国籍的外国人必须与法国配偶结婚两年以上,并且至少在法国待满一年,还要懂法语并提出变更国籍的申请。     在跨国婚姻方面政策比较宽松的国家有葡萄牙、德国和意大利。     在葡萄牙,如果没被判刑或没有威胁到国家安全,外国配偶在结婚三年后只要提出申请就可以轻松获得葡萄牙国籍,即使他(她)一句葡萄牙语也不会说。     在德国,外籍配偶需要在德国居住三年并结婚两年才有权申请入籍,但整个申请过程比较长。2003年9月以后,如果发现是假婚,通过该婚姻获得的国籍将被取消。     在意大利,如果外籍配偶住在意大利,婚后半年就可以申请入籍。如果外籍配偶住在国外,要在结婚三年后才有权申请意大利国籍。     相比之下,跟丹麦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或英国人结婚的外国人要想获得配偶的国籍就麻烦许多。即使这些国家已经简化了一些手续,申请入籍仍然很难。     在丹麦居住达六年并与丹麦籍人士结婚满三年的外国人,才有资格向国籍问题特别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遭到该委员会的拒绝,便没有任何办法。     在西班牙,与该国国民结婚并在该国住满一年的人就有资格申请西班牙国籍,但是当局可以批准也可以拒绝。     荷兰规定要与该国公民结婚三年才能申请入籍。而且2002年以后,申请人必须通过五个小时的语言及其他知识的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     取得英国国籍非常困难。按照2004年7月以后的新规定,要有两名英国人担保,还要熟练地掌握英语。跟英国人结婚的申请人还必须在英国住满三年,如果不是跟英国人结婚,就要在英国住满五年。 2012-8-09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