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简史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拉脱维亚的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但是,由于原有的经济基础较好,因此战后经济得到了迅速地恢复和发展。1980年工业产值比1940年增长44倍,农业产值比1940年增长40%。1988年工农业生产总值为133.25亿卢布,国民收入为72.88亿卢布。1989年工农业生产总值和人均国民收入比上年又分别增长2.1%和4.1%,为 136.04亿卢布和76亿卢布。1990年拉脱维亚的国民生产总值占全苏的1.2%,居全苏第11位,是全苏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拉脱维亚独立后,摒弃了前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旧模式,改而实行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基本经济政策。其经济改革的主要构想和内容是:在所有制方面,彻底改革经济结构,实现国营财产的非国有化和私有化,改变以国家全民所有制为主导的经济体制;在经济管理上,打破国家的垄断,大力鼓励和发展市场经营活动。归结起来,拉脱维亚经济改革主要是彻底改变前苏联那套僵化的经济旧模式,最终建立起西欧式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此,独立以来,该国已颁布了关于改革财产权、实现私有化、放开价格等许多有关的法律和法令,并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实现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实际措施。例如,独立以来它已基本放开了物价,价格由市场进行调节。拉脱维亚自从独立以来经济形势严峻。特别是1992年“经济十分困难”,人民生活水平严重下降。1992年8月该国职工平均工资2000拉脱维亚卢布(约合2300俄罗斯卢布)。

经济概况

工农业基础较好。工业在波罗的海三国居首位,农业居第二位。在原苏联时期,工业以耗金属少的机器制造业著称。主要生产电器、无线电、电子设备和医疗器械,并给原苏联其他共和国进行来料加工,成品返销。畜牧业发达,其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68%。拉独立后,开始推行私有化和市场经济,发行本国货币,实行新的税收政策和独立预算。由于同原苏联各国的传统贸易关系被破坏,能源和其他进口商品的供应遇到严重困难,一度导致生产大幅度下降。直到1994年经济才有所回升。从1991年起,拉脱维亚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服务性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已由1990年的31%上升到1994年的51%。由于在宏观调控政策方面的失误,1995年夏发生金融危机,全国最大的商业银行-波罗的海银行宣布倒闭,使已出现的经济回升势头受到一定影响。1995年12月新政府组成后,主张积极发展生产,并力主恢复与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的传统经济贸易联系。1996年国民经济略有回升,国内生产总值达5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5%。

行业概况

农业概况:1996年农业、畜牧业和森林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7%。全国近1/3的人口住在农村、有17%的人从事农业生产。种植业以生产谷物、亚麻、甜菜、饲料和马铃薯为主。畜牧业主要是奶、肉两用的养畜业、饲养牛和猪。养蜂业发达。截至1995年初共建立了64264个家庭农业经济单位,319个农业企业中已有79个完成了私有化。年人均生产387公斤奶,404公斤马铃薯,348公斤谷物。

工业概况:1996年工业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7.8%。主要工业门类:电子产品、机器制造、食品、轻工、纺织、建材、化工、木材加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