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技术移民申请人,在加拿大找一个雇主,你的雇主给你一份长期的工作邀请Permanent Job Offer(雇主函、聘书、永久工作合同),确定一旦你成为永久居民,雇主将永久聘用你。该工作邀请在需要上报加拿大人力资源部HRSDC,并且获得加拿大人力资源部(HRSDC)核准并且发出批文AEO (Arranged Employment Opinion)认证。在这种情况下,加拿大技术移民申请人则可以获得“Arranged Employment Opinion”所加的10 分,同时在适应能力上增加5分。

如果有了雇主认定AEO,加拿大技术移民申请人从初始递案的时候就上交所有文件,并得到移民局的优先审理,甚至专业不需要是在38种紧缺专业之内,照样可以申请,并得到优先处理。

AEO (Arranged Employment Opinion) 主要是加拿大雇主支持申请人技术移民的方式,雇主认可申请人的学历、工作背景以后,向申请人发出雇用合同 job offer,并提交其他支持文件报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如果被批复,申请人的技术移民申请就可以获得10分的雇主加分;但是持有AEO批复,并不意味着可以申请工作签证来加拿大工作。

人力资源部的审核是十分严格的,因为他们的任务,不仅是要保证加拿大有充沛的劳力资源供应,同时也要保护加拿大的劳工市场、捍卫加拿大人的劳动权益。因为他们知道,一旦他们给予正面性的意见,就意味他们将此工作机会拱手送给了外国人,减少了加拿大人的相应的机会,所以要获得人力资源部的认证并非易事,必须咨询有经验的专业人士。

在2000年以前,申请技术移民的工作加分比较容易,当时的移民局并不要求申请人必须获得加拿大政府劳动部分批核的工作许可证,而只要看到申请人得到加拿大某个雇主开具的意向性雇佣信函,就可以给予加分。但在2000年以后,加拿大移民局修改了这一相关的条款—“申请人必须获得加拿大移民局劳动部批准的工作许可证”,方可加分,否则在办理技术移民申请加分一栏只能填写无。

加分计划中关键的一环就是联系到合适的雇主。劳动部在审核这一类申请时会非常关注聘用单位的背景。如果雇主方面不过关,又或者雇主开出的长期聘用合同不符合有关要求,则申请很可能 就不成功,而加分计划就等于失败了。

劳动部门在审核申请时,会重点审查

1)雇主的财务状态,并要求雇主提交税务登记的证明;
2)雇主所拥有的正式员工人数,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
3)雇主的经营业务范围,要求与申请人的学习和工作背景相匹配;
4)雇主计划聘请的职位必须是长期的,而非短期或季节性的。
另外,劳动部门还对该职位要求的学历和经验有一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