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总统(德语:Bundespräsident),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国家元首,对内和对外均代表德国。德国不设副总统。
  联邦总统的最主要职责是:签署并公布由联邦议院(Bundestag)和联邦参议院(Bundesrat)通过的由联邦总理(Bundeskanzler)和有关联邦政府部长副署的法律法令,但对其没有否决权;根据联邦议院的决定任免联邦总理,根据联邦总理的提名任免联邦政府各部部长;主持国家礼仪性活动等。
  德国的国家政体是议会制和共和制,联邦政府向联邦议院负责。联邦总统只是国家元首,但并不直接领导联邦政府,不享有实际的行政权。而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决定国家大政方针。
  德国现任联邦总统是2004年上任的霍斯特·克勒(Horst Köhle),任期至2014年。2010年5月31日在柏林突然宣布辞去总统职务,原因是他有关驻阿富汗德军的言论遭到批评,从而成为德国战后第一位辞职的总统。

职权德国联邦总统作为国家元首行使以下职权:

  对内对外代表德国(参加国家、社会和文化活动,访问各联邦州和城市,在外国进行国事访问,接待外国国家客人); 在国际法意义上代表德国人民,以联邦的名义同外国缔结条约,但调整联邦政治关系或涉及联邦立法事项的条约应以联邦法律的形式,取得联邦立法机构的同意; 签发国书和派遣德国驻外国使节,接受外国国书并接待外国驻德国使节。 联邦总统还行使以下职权:

  提出联邦总理的人选,交由联邦议院选举; 任命联邦议院选举产生的联邦总理; 任命联邦总理提名的联邦政府各部部长; 发生联邦总理不信任案时,根据联邦议院的请求罢免联邦总理,或根据联邦总理的提议解散联邦议院; 任免联邦法官、联邦公务员、军官和下级军官; 签署并颁布联邦议院通过的法律; 代表联邦行使赦免权。

选举和任期联邦总统由联邦大会(Bundesversammlung)不经讨论而选举产生。凡年满40周岁并享有联邦议院选举权的德国人均可参选。联邦大会由联邦议院议员和同等数量的由各州议会机构根据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的州议员组成。联邦大会由联邦议院议长召集。

  联邦总统任期5年,经再次选举仅可以连任一次。

  对联邦总统故意违反德国《基本法》或其他联邦法律的行为,联邦议院或联邦参议院可向联邦宪法法院提出弹劾请求。联邦宪法法院经确认可宣告联邦总统丧失职权。

  联邦总统在无法行使其职权或提前卸任时,其职权由联邦参议院议长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