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16世纪前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16世纪初受西班牙统治,1566年爆发资产阶级革命,1588年建立尼德兰省联省共和国,17世纪成为海上殖民强国,1795年被法国占领,1814年脱离法国,翌年成立荷兰王国。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保持中立,1940年德军入侵,1945年,盟军解放了荷兰,荷兰恢复独立。“二战”后荷兰放弃中立政策,1949年参加北约,1958年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
荷兰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也是全球政治与社会环境最稳定的国家之一。目前在位的君主是贝娅特丽克丝女皇(Queen Beatrix),1980年4月30日即位。2003年,荷兰举行了新一届政府选举,鲍肯内德当选首相,经济事务大臣是布林克霍斯特,经济事务国务秘书是范贺尼普。
荷兰政府权利来自以捍卫个人自主权的宪法为基础的民主议会制。最高行政机关为内阁,并以首相为内阁领导统辖各部会,内阁还包括所有的部长,内阁成员由女皇钦定。
最高立法机关是两院制的国会。上院(参议院)有议员75名,由12个省级立法机构选举产生,任期四年。下院(众议院)则有150名议员,由民众直接选举,任期四年。各省由各省直接选出的省政务会、一位省行政官以及女皇委派的专员进行管理。省政务会负责执行地区规划的重要任务。市镇一级的执政当局由直接选出的市政务会、一位市行政官(市长和市议员)以及一位市长组成。
所有年满18岁的荷兰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在荷兰居住至少满5年的合法外国居民也享有选举权,但仅限于市级范围。荷兰政治舞台的特点是多个政党的存在,没有任何一个单一党派的规模能在国会取得过半席次而独立执政,因此,小党联合组阁的现象相当常见,这种多党派的联合政府传统保持了政权的分散,也使得政府政策能够长期保持一贯性。政治学家一般认为荷兰是民主政体的典型样本。
荷兰国旗、国徽
荷兰国旗:自上而下由红、白、蓝三个平行长方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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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
荷兰国徽:即奥伦治·拿骚王室的王徽,为斗篷式。顶端带王冠的斗篷中有一盾徽,蓝色盾面上有一只头戴三叶状王冠的狮子,一爪握着银色罗马剑,一爪抓着一捆箭,象征团结就是力量。盾徽上面有一顶王冠,两侧各有一只狮子,下边的蓝色饰带上写着威廉大公的一句格言“坚持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