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消息:据中国驻宿务总领馆经商室援引《菲律宾商报》报道,菲华商联总会于7月30日收到菲律宾移民局局长利曼兰发出的第09-006号备忘通告,允许持有某些国家有效签证的中国籍人士免签入境可在菲律宾停留七天。
  根据通告,有效签证包括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或欧盟申根国家签证。这是支持国家政策、促进和鼓励旅游业发展的促使,同时配合1940菲移民法,并对以往与此相抵触的条文加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