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参议院全体大会今天审议通过了一项外国移民大赦法案,对2008年11月1日之前非法入境的外国移民实行大赦,估计将有5万名非法外国移民受益。
  该法案曾在巴西联邦众议院审议通过,规定2009年2月1日之前入境的外国移民获得大赦。但是,参议院在审议该法案时对入境日期的规定作了修改。因此,该项法案在参议院通过后还将交回联邦众议院再次审议。
  这项法案的报告人罗梅欧·杜马参议员说,这项法案规定,非法入境巴西的外国移民必须提供在巴西的劳动证和原籍国家所出具的无犯罪刑事证明,方可到巴西联邦警察局办理临时居留手续。除此之外,外国移民还要提供入境巴西时间的证明以及在巴西常住地址的证明。临时居住申请必须在该法案生效后180内向巴西司法部申请办理。
  在联邦警察局办理临时居留手续后,外国移民就获得了在巴西合法工作的权利。在巴西合法临时居留两年以上才能申请办理永久居留权。申请办理巴西永久居留权,外国人必须证明其与巴西有着密切的关系,如与巴西人结婚,或是有固定的工作。